发布时间:2019-02-15 浏览次数:209 来源:
近日,商务部印发了《关于委托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局等58家机构作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的批复》(商贸函〔2018〕720号),同意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威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局、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威海南海新区商务局等5家商务主管部门新增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和要求,市商务局积极主动向省商务厅汇报协调,申请增加我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以进一步加快推进贸易便利化,充分发挥基层商务主管部门服务地方和企业的作用,方便我市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就近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截至目前,我市已登记备案的对外贸易经营者主体超过1万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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