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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确定了

发布时间:2019-03-28    浏览次数:197    来源: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部署,明确具体配套措施;确定今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更大激发市场活力;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对标先进水平,聚焦短板弱项,加大力度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硬仗,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一要从“减”字入手促进简政。落实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证照分离”、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压减工业生产许可证等措施,年底前在全国将企业开办时间压至5个工作日内、办理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至45个工作日内,进一步破除市场主体反映多的纳税、获得信贷、办理企业注销和破产等方面的堵点痛点。

二要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加快清理修改相关法规制度,对妨碍公平竞争、束缚民营企业发展、有违内外资一视同仁的政策措施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年底前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全覆盖,今后涉企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建立投诉举报、第三方评估等机制,坚决防止和纠正排除或限制竞争行为,不保护落后。

三要推进公正监管,纠正政府监管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在涉及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建立巨额赔偿和罚款制度,对违法违规导致严重后果的企业和责任人严加惩处。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行信用监管,打造充满活力又公平有序的市场。

对此,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徐士英表示,政府部门从“减”字入手优化营商环境,已经有了时间表。这些举措对于增加市场主体、繁荣市场、鼓励创业将直接产生影响。

竞争中性是改革自身的需要,要求政府对于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中立的态度,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来实现这一目标。

徐士英说,当前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就是针对企业所有制而言的竞争中性。在先前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基础上,还提出来建立投诉举报机制、第三方评估机制等,表明了对竞争中性的坚决态度。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继续整合完善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加快“化学融合”。2019年底前实现全流程整合,并在此基础上全年双随机抽查覆盖企业比例达到5%。

世界银行《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排名一年内跃升32位,从第78位到第46位。其中“获得电力”指标得分92.01分,排名由第98位跃升至第14位,在我国营商环境10项指标中得分提高最多,排名提升幅度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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