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04 浏览次数:782 来源: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9年第3号
关于公布威海市进出口环节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为提高我市进出口环节收费政策透明度,规范收费行为,强化社会监督,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我市进出口环节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目录清单进行更新,现予发布。执行中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将及时调整。 附件:威海市进出口环节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收费目录清单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 2019年4月1日
备注:1.收费标准按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水规〔2019〕2号规定执行。 2.货物港务费并入港口建设费的,不再另行计收。 3.列入《港口收费计费办法》实行市场调节项目:港口作业包干费、库场使用费、船舶供应服务费、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服务费和理货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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