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08 浏览次数:226 来源: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交易所4日表示,本月1日起仅允许在韩国注册的外资企业控股公司在科斯达克(KOSDAQ)上市,在美日等被列为合格海外证券市场国家注册的企业不适用该规定。
其间,中资企业在香港成立的控股公司在韩国科斯达克市场上市的情况较多,今后这一做法行不通。
交易所相关人士表示,鼓励有意在韩上市企业在国内成立控股公司,可按韩国企业标准适用新版《外部监察法》,期待此举能增加会计信息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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