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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年报有变化?如何报送都在这里......

发布时间:2020-05-08    浏览次数:204    来源:

外商投资企业年报有变化?如何报送都在这里......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201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多报合一”年报报送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申报主体

外国投资者直接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外商投资性公司、创业投资企业、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

申报网址

http://sd.gsxt.gov.cn/index.html(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那么今年

外商投资企业年报有什么变化呢?

 

一 多报合一、信息共享

从2020年开始,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应按照《外商投资法》的规定,不再通过商务部网站报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商务、市场监管、外汇部门间实现共享,完整填报并提交成功即为完成年度报告。

 

 

二 化繁为简、数据去重

原《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中的数据项吸收到了企业年报中,增设相关外商投资相关信息表,但做了“合并同类项”的工作。例: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登记信息,由公示系统识别填报主体,自动匹配,企业无需重复填写。

 

三 放管结合、强化监管

在做好“多报合一”改革工作的前提下,加强监管工作。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逾期未报年报将列入异常经营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将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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