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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拟大幅降低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门槛

发布时间:2020-06-23    浏览次数:161    来源:

商务部拟大幅降低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门槛



   日前,商务部、证监会等就《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修订草案共29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明确适用范围、大幅降低投资门槛、增加投资方式等。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我国拟大幅降低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门槛:
   一是明确进行战略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自然人,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自然人实施战略投资。
   二是降低对非控股股东的外国投资者或其全资投资者的资产总额要求,从拥有1亿美元资产或管理5亿美元资产的要求,分别降至5000万美元和3亿美元。
   三是将外国投资者的持股锁定期由3年调整为12个月,《证券法》及其相关规定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是取消外国投资者通过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新股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持股比例要求;将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持股比例要求从10%降至5%;明确以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预定收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不得低于已发行股份的5%。
《证券法》及其相关规定对投资者持股比例或预定持股比例有更高要求的,应满足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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