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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开发区出台12条人才激励政策

发布时间:2020-09-17    浏览次数:481    来源:

烟台开发区出台12条人才激励政策

 

 

近日,烟台自贸片区、烟台开发区创新推出《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主要内容如下:

1、对2020年7月1日以后首次引进来区企业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40岁以下全日制博士、35岁以下全日制硕士以及择业期内的“双一流”高校和全球前200名高校的本科生,分别可享受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补贴三年。

2、鼓励提升引才质量,对社会组织或个人引进的人才,在区申报入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的,给予奖励;每年评选10名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工作者并给予奖励。

3、支持区内企业与驻区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引进创新人才,通过采取兼职创新、到企业工作或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实现“智力共享”。

4、对全职在区工作纳税且获得区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称号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其对全区的经济贡献按一定标准给予奖励。

5、对人才创办的科技企业属近三年内注册且累计获得2000万元以上股权类现金融资的,直接认定为区科技领军人才或创业领军团队,最高给予3000万资金扶持。

6、每年评选业达杰出人才、业达工匠各10名,给予一定奖励。

7、设立人才发展基金,每年遴选区级以上人才工程优质初创项目和成长期项目开展“青苗风险投”。支持人才企业挂牌上市,对境内外上市企业给予800万元补助,对新三板挂牌企业补助300万元,对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最高补助40万元。

8、设置正高级岗位,根据实际需求,在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开展职称评审试点工作。

9、允许取得中国永久居住证且具有其他国家专利代理资格的外籍人员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10、对获得区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称号的高层次人才以及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全日制博士,全职在区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工作的,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可自主择校。

11、三年筹集3000套人才公寓,通过租售补等方式满足各层次人才的不同住房需求。

12、集中各类资源,为获得区级以上人才工程称号的高层次人才分类发放“业达人才卡”,在政务服务、就医、交通出行、酒店等方面享受便利和优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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