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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11月市场主体新增减费44.8亿元

发布时间:2020-12-22    浏览次数:473    来源:

山东:1-11月市场主体新增减费44.8亿元

 

 今年以来,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山东在严格落实中央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在省级权限内又实施了5项收费减免政策,1-11月份共为全省市场主体减负44.8亿元。为促进降费政策红利全面及时惠及各类市场主体,山东采取了一些务实管用的措施。

  编制优惠政策指南。系统梳理135项现行涉企政府性收费减免政策,编制形成《山东省涉企政府性收费(基金)优惠政策指南》,逐项列明政策依据、政策内容、起止日期、政策执行部门等,方便企业“检索导航”、快速定位、精准享受政策。

  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实时更新公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四张收费清单,及时核准资金管理方式、政策依据、执收单位、征收对象、收费标准等内容,方便企业依清单缴费。

  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在各市县选取重点企业作为“涉企财税政策落实监测点”,聘请“涉企财税政策落实监察员”,开通“涉企财税政策直通车”,开辟财税政策落实反馈机制,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不断提高政策落实的温度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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