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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再瘦身,大幅放宽外资市场准入

发布时间:2018-07-02    浏览次数:318    来源: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是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修订,并单独发布。2018年版负面清单长度由63条减至48条,推出一系列重大开放措施:

22个领域放宽外资市场准入——

2018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在22个领域推出新一轮开放措施:

7月28日起,外资进入银行、证券、汽车制造、电网建设、铁路干线路网建设、连锁加油站建设等一系列限制将取消。尤其是在金融领域,取消银行业外资股比限制,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工资、寿险公司的外资股比放宽至51%,2010年取消金融领域所有外资股比限制。

负面清单透明度、规范度提高——

2018年版负面清单删除了“我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一说明,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负面清单的透明度、规范度。

大幅扩大服务业开放——

基础设施领域,取消铁路干线路网、电网外资限制。

交通运输领域,取消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国际海上运输、国际船舶代理外资限制。

商贸流通领域,取消加油站、粮食收购批发外资限制。

文化领域,取消禁止投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定。

基本放开制造业——

汽车行业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

船舶行业取消外资限制,包括设计、制造、修理各环节。

飞机行业取消外资限制,包括干线飞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直升机、无人机、浮空器等各类型。

放宽农业和能源资源领域准入——

农业领域,取消小麦、玉米之外农作物种子生产的外资限制。

能源领域,取消特殊稀缺煤类开采外资限制。

资源领域,取消石墨开采、稀土冶炼分离、钨冶炼外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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